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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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严明中秋、国庆“两节”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

 

    2020年中秋、国庆佳节将至,为持之以恒落实作风建设,紧盯重要节点,坚决防止“四风”问题反弹,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在中秋、国庆节日期间严守纪律、廉洁过节,现就“两节”期间有关要求重申如下:

    一、强化纪律意识。市科协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节日期间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:

  1、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、烟酒等节礼;

  2、严禁以任何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、补贴、奖金等;

  3、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、电子红包、电子礼品预付卡等;

     4、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机关、企业食堂等场所搞奢靡享受、吃喝玩乐等活动;

     5、严禁借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,借机敛财。

    二、强化主体责任。市科协党组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,切实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政工作。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“一岗双责”,牢固树立“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”,切实加强对管理范围内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监督。机关各部室要抓好节日期间安全工作,注意用电用水安全,落实值班制度;要加强党风廉政教育,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秋、国庆期间“四风”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通报9起典型案例为重点,开展节前警示教育,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坚决反对“四风”,确保文明过节、廉洁过节、节俭过节

    三、强化监督检查。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。让“四风”问题无所遁形。如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形,可向市纪委派市经信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:0554—5361511(工作日),举报信请寄市政务中心A座511室,网络举报请登录市纪委监委门户网站“监督举报”栏。